根據我廳《關于印發﹤2021年度浙江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及相關工程建設標準制修訂計劃(第一批)﹥的通知》(浙建設函〔2021〕145號),由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(浙江省標準設計站)等單位編制的《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》已完成報批稿的編制工作。現將《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》(報批稿)予以公示,公示時間為2022年6月27日-2022年7月26日。
聯系人:葛鑫鈥,0571-87052842
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2年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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